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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24/1689号条例于2024年8月1日生效。禁令自2025年2月2日起适用,通用AI模型的规则自2025年8月2日起适用,透明度义务自2026年8月2日起适用。欧盟委员会表示,自2026年7月27日生效的AI Omnibus把高风险规则推迟到了2027年12月2日和2028年8月2日。
欧盟《人工智能法》的大部分内容已经生效。针对八类AI用途的禁令自2025年2月2日起适用,通用AI模型的规则自2025年8月2日起适用,2026年8月2日这一总体适用日期也已过去,透明度义务由此开始,已生效规则的成员国和欧盟层面执法也随之启动。高风险系统的规则尚未开始。欧盟委员会表示,附件三所列用途现从2027年12月2日起适用,嵌入受监管产品的AI则从2028年8月2日起适用。
这是对第2024/1689号条例的通俗摘要,不构成法律意见。条文编号和日期来自欧盟委员会的AI法案服务台(AI Act Service Desk),其文本为截至2026年7月27日的合并版本,另参考了2026年4月28日至10月7日期间更新的委员会网页。
日期,按先后顺序
据欧洲议会立法列车(Legislative Train)页面,该条例于2024年6月13日签署,2024年7月12日刊登在《官方公报》上。第113条规定在公布后第二十天生效,委员会的AI法案页面给出的日期是2024年8月1日。服务台的时间表随后列出了各项规定何时适用:
- 2025年2月2日:定义、AI素养和被禁止的做法。
- 2025年8月2日:通用AI模型提供者的义务。成员国也须在这一日期前指定国家主管机关并通过处罚法律。
- 2026年8月2日:其余大部分规则,包括第50条的透明度义务。针对通用模型、禁令、透明度规则和AI素养的执法在国家和欧盟层面启动。
- 2026年12月2日:新增一项禁令,针对生成未经同意的性深度伪造和儿童性虐待内容的AI;2026年8月2日前已上市的部分合成内容系统也适用一个过渡期限。
- 2027年8月2日:每个成员国应至少有一个AI监管沙盒(受监督的测试空间)投入运行。第111条第3款还规定,2025年8月2日前投放市场的通用模型,可在这一日期前完成合规。
- 2027年12月2日:附件三所列用途的高风险规则。
- 2028年8月2日:附件一所涵盖产品中AI的高风险规则,例如电梯、玩具和机械。
什么被推迟了,以及截至2026年10月15日的情况
据律所Gibson Dunn于2026年5月27日报道,原文把附件三系统定在2026年8月2日,附件一系统定在2027年8月2日。委员会于2025年11月19日提出了关于AI的《数字综合修订案》(Digital Omnibus on AI)。其“Navigating the AI Act”常见问题解答称,该提案把高风险规则的开始时间与标准等支持措施的就绪情况挂钩。
委员会2026年7月27日的一条新闻称,AI Omnibus当天生效,并给出了两个新日期。该新闻还列出了其他变化:原先适用于小企业的简化义务,现在也涵盖小型中盘公司;设立新的欧盟层面监管沙盒;简化AI素养要求;允许处理特殊类别的个人数据,以检测和纠正偏见;AI办公室(AI Office)对部分基于通用模型的系统以及超大型在线平台和搜索引擎中嵌入的AI,监督范围扩大。
为本文查阅的最新页面是委员会的AI法案页面(2026年8月3日更新)和“Navigating the AI Act”常见问题解答(2026年8月7日)。两者都载有2027年12月2日和2028年8月2日这两个日期,并称AI Omnibus已经生效。本文查阅的委员会各页面中,最晚的更新于2026年10月7日,均未提及进一步推迟。
四个风险等级
委员会的AI法案页面把AI系统分为四级。不可接受风险的用途被禁止。高风险系统在进入市场前须满足严格义务。有透明度风险的系统,例如聊天机器人和深度伪造生成器,必须披露涉及AI。其余均为最低风险,不增加额外规则;该页面举的例子是电子游戏和垃圾邮件过滤器。通用AI模型在这些等级之外另有一套自己的义务。
被禁止的清单
第5条第1款(a)项至(h)项禁止以下做法:
- 以隐蔽或欺骗性手段实质性扭曲行为并造成重大伤害
- 利用一个人的年龄、残疾或社会经济状况,达到同样效果
- 导致不公平或不相称待遇的社会评分
- 仅凭画像或人格特征判断一个人犯罪的风险
- 在没有具体目标的情况下,从互联网或监控摄像头抓取图像,建立人脸识别数据库
- 在工作场所或学校推断情绪,医疗或安全原因除外
- 利用生物识别数据推断种族、政治观点、工会会员身份、宗教信仰、性生活或性取向
- 为执法目的在公共场所进行实时生物识别,狭义情形除外,例如搜寻绑架受害者、预防迫在眉睫的严重威胁,或查找严重犯罪嫌疑人
AI Omnibus新增了(ba)项和(bb)项,涵盖亲密或露骨的性深度伪造以及儿童性虐待内容。委员会页面把这项新禁令算作第九项禁止。依据第113条,它自2026年12月2日起适用。第99条第3款把违反禁令的最高罚款定为3500万欧元或全球年营业额的7%,以较高者为准。
高风险系统
第6条给出了认定高风险的两条途径。一是AI系统属于附件一所列欧盟协调立法所涵盖产品的安全组件,或本身就是此类产品,且该产品需要第三方合格评定。二是附件三所列的任何系统。
附件三列出八个领域:生物识别、关键基础设施、教育和职业培训、就业和员工管理、获取基本服务和福利(包括信用评分)、执法、移民、庇护和边境管控,以及司法和民主程序的管理。
第6条第3款允许提供者认定某个附件三系统不属于高风险,条件是它只执行狭窄的程序性任务、改进已完成的人类活动的结果、检测模式而不取代人的评估,或执行准备性任务。对人进行画像的系统一律属于高风险。选择豁免途径的提供者必须记录评估并进行登记。
依据第16条,高风险系统的提供者必须运行质量管理体系,保存文件和自动生成的日志,在销售或使用前让系统通过合格评定,起草欧盟合格声明,加贴CE标志,进行登记,并在需要时采取纠正措施。上述义务在前述日期之前均不具约束力。
透明度义务
据委员会,第50条自2026年8月2日起适用。它有四项主要义务:
- 提供者必须把聊天机器人及类似系统设计成让人们知道自己在和AI交谈,除非这一点显而易见。
- 生成合成音频、图像、视频或文本的系统的提供者,必须以机器可读的形式标记输出内容,使其能被检测为AI生成。
- 情绪识别或生物识别分类系统的部署者,必须告知接触这些系统的人。
- 部署者必须披露深度伪造,以及为就公共利益事务告知公众而发布的AI生成文本,除非该文本经过人工编辑审核且有人承担编辑责任。
艺术、讽刺和虚构作品适用较轻的披露形式。服务台的时间表规定,2026年8月2日前已上市的部分合成内容系统,可到2026年12月2日前满足标记义务。这些标注规则与印度和美国的规则有何异同,见我们关于选举中深度伪造的文章。
通用AI模型
依据第53条,每个通用AI模型的提供者都必须为AI办公室和国家主管机关保存技术文档,向下游提供者提供其所需的信息,制定遵守欧盟版权法的政策,并按AI办公室提供的模板,公布一份足够详细的训练内容摘要。以自由和开源许可发布的模型,免于前两项义务,除非带有系统性风险;第53条只点名了这两项,所以版权政策和训练摘要对它们仍然适用。印度、德国和美国的法院在2026年各自就训练与版权作出了裁决,但都没有定论,详见这篇较早的文章。
委员会的常见问题解答称,当训练模型所用的算力超过10^25次浮点运算时,该模型被推定具有系统性风险。AI办公室的问答称,提供者须在达到该阈值后两周内通知委员会。系统性风险模型的提供者还必须评估模型,评估并减轻系统性风险,报告严重事件,并保护模型免受网络攻击。
委员会的《通用AI行为准则》于2025年7月10日交付,是证明合规的一种自愿方式,分透明度、版权以及安全与保障几个章节。其页面于2026年10月7日更新,列出22家公司为签署方,其中有亚马逊、Anthropic、谷歌、IBM、微软、Mistral AI和OpenAI。xAI只签署了安全与保障章节,因此该页面称它必须以其他方式证明自己遵守其余义务。
据AI办公室的问答,委员会可对模型提供者处以最高为全球营业额3%或1500万欧元的罚款,以较高者为准。时间表把这类执法的开始时间定在2026年8月2日。
其他主体的罚款,以及欧盟以外的公司
第99条为该法的其他违规行为设了三档罚款上限:违反禁令的,3500万欧元或营业额的7%;违反经营者和公告机构所列义务的,1500万欧元或3%;向主管机关提供不正确或误导性信息的,750万欧元或1%。对中小企业,每笔罚款以两个数字中较低者为上限。AI Omnibus对小型中盘公司增设了同样的取较低者的上限。
第2条规定,无论设立在欧盟还是第三国,只要把AI系统或通用模型投放到欧盟市场,该条例就适用于其提供者。系统的输出在欧盟使用时,它也适用于位于欧盟以外的提供者和部署者。委员会的常见问题解答对欧盟内外的主体描述了同样的适用范围。为本文查阅的页面都没有点名印度或任何其他国家,所以一家印度公司的处境取决于这些标准:它是否把系统或模型投放到欧盟市场,或者它的系统输出是否在欧盟使用。
委员会的时间表显示,接下来的固定日期是2026年12月2日、2027年8月2日、2027年12月2日和2028年8月2日。
资料来源与延伸阅读
- European Parliament Legislative Train: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act (signing and Official Journal dates)
- European Commission: AI Act (policy page, last updated 3 August 2026)
- European Commission: Navigating the AI Act (FAQ, last updated 7 August 2026)
- AI Act Service Desk, European Commission: Timeline for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EU AI Act
- AI Act Service Desk: Article 113, Entry into force and application (consolidated text as at 27 July 2026)
- AI Act Service Desk: Article 2, Scope
- AI Act Service Desk: Article 5, Prohibited AI practices
- AI Act Service Desk: Article 6, Classification rules for high-risk AI systems
- AI Act Service Desk: Annex III, High-risk AI systems
- AI Act Service Desk: Article 16, Obligations of providers of high-risk AI systems
- AI Act Service Desk: Article 50, Transparency obligations
- AI Act Service Desk: Article 53, Obligations for providers of general-purpose AI models
- AI Act Service Desk: Article 99, Penalties
- AI Act Service Desk: Article 111, Transitional provisions
- European Commission: General-Purpose AI Models in the AI Act, Questions and Answers (AI Office, 9 September 2025)
- European Commission: AI Omnibus enters into force (news item, 27 July 2026)
- European Commission: The General-Purpose AI Code of Practice (last updated 7 October 2026)
- Gibson Dunn: EU AI Act Omnibus Agreement, Postponed High-Risk Deadlines and Other Key Changes (27 May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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